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铂金及铂金制品加工贸易审批和出口发证问题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铂金及铂金制品加工贸易审批和出口发证问题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铂金属于一般贸易禁止出口的商品,国家允许开展铂金加工贸易复出口业务,并对其加工贸易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现就铂金及铂金制品加工贸易审批和出口发证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铂金(即铂或白金)包括未锻造或粉末状铂(商品编码为71101100)和板、片状铂(商品编码为71101910),不包括铂金制品,计量单位为“克”。
二、开展铂金加工贸易业务(指进口用于生产铂金的原料,加工复出口铂金),需事先报经营企业注册地的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海关凭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三、外经贸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严格按照发证规定和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有效出口合同核发铂金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验放。
四、铂金制品不属于禁止出口商品,各种贸易方式均可出口,不需申领出口许可证,其加工贸易复出口业务(指进口铂金,加工复出口铂金制品)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本通知自1999年8月1日起执行。
1999年6月25日
关于加强对津巴布韦烟叶检疫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动植物检疫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关于加强对津巴布韦烟叶检疫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动植检植字〔1997〕7号)
各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局、有关烟草专卖局、有关烟厂:
最近,天津动植物检疫局在检疫从津巴布韦进口的烟叶时,检出了我国禁止进境的有害生物 烟霜霉病。此事已引起了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高度重视。为了防止烟霜霉病传入我国,保护国内烟草生产安全,必须加强对在途将要到货烟叶的检疫和已进境烟叶的检疫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津巴布韦烟叶的检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辖区内使用津巴布韦烟叶的烟厂,立即开展检查,实施检疫监督管理。
二、各烟草进出口部门、各烟叶生产购销公司和使用单位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动植物检疫部门的工作,并接受口岸检疫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对同意进境的津巴布韦烟叶,要求做到:
1.密闭运输,严防撒漏。
2.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3.建立出入库登记核销制度,未经检疫部门同意不得转让或挪作他用。
4.在生产过程中要采取严格防疫措施,各生产环节产生的下脚料要集中销毁处
理。
5.烟厂附近1公里范围内,不得有烟草种植。
以上要求,务请依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