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公民意识”/郭旺生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9 21:24:57   浏览:969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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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公民意识”

郭旺生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公民意识是一种权利意识,一种通过正当程序主张自己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意识。其中,“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公民意识的核心。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公民意识缺失的社会,没有公民,只有庶民和君主,没有权利,只有服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无须理由,不能反驳,只能服从。在如此专政的社会中,百姓根本不可能树立独立的主体意识,有的只是浓厚的臣民意识。
  民众长期不能树立公民意识,也因缺乏公民意识教育。从小,我们就被灌以传统的道德教育,“孔融让梨,做好事不留名……”当然,我不是说不应提倡孔融让梨,把“大梨”让给别人,那是无私,但是,我认为,能做到如此高尚的人毕竟是少数,试问有谁会心甘情愿的将自己应得的好东西拱手相让?既然许多人都并非情愿如此,又何必强求呢?这个故事与公民意识的核心是格格不入的。在现实生活中,过分强求谦让只能导致心理歪曲,长期以往将压抑人的个性,使人变得中庸,“与世无争”从而不思进取。
  相信大家都听过“和尚分粥”的故事:七个和尚轮流分粥,但除了值班的之外,其他人都吃不饱,因为,分粥的那个和尚总是把最多的留给自己。后来,他们设计了这样一个制度,每人轮流值日分粥,但分粥的那个人要等到其他人都挑完后再拿剩下的最后一碗并且找一个人监督分粥过程。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个制度下,7只碗的粥每次都几乎是一样多,就像用科学仪器量过一样,这是因为每个主持分粥的人都认识到,如果7只碗里的粥不一样,他确定无疑将享用分量最少的那碗,这样从此和尚们都能够均等地吃上热粥。
  这个故事说明一个什么道理呢?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无需避讳,无需遏制,只需用公平的制度去引导,只要制度公平,人们就会按照这个制度去行事,即使结果可能不尽其意,但由于程序是公平正义的,当事人也会心服口服,“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的思想也就慢慢扎根了。
  所以,在教育孩子“孔融让梨”之外,授予孩子“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思想更为重要。
郭旺生律师联系方式:QQ:1462647942 邮箱:dffy1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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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耕地保护模范区县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津政办发 〔2008〕99 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耕地保护模范区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天津市耕地保护模范区
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天津市耕地保护模范区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强化基层土地执法工作,
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耕地保护模范区县管理工作,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耕地保护模范区县,是指我市区县中模
范遵守和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成
效显著,并经过一定程序评选出的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模范区
县创建工作的开展、组织、检查、考核和评选表彰工作。
  区县国土资源分局是区县人民政府创建耕地保护模范区县活
动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协助区县人民政府做好与创建活动有关
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条 耕地保护模范区县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禁
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第六条 耕地保护模范区县的标准是:
  (一)区县人民政府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重视国土资源执法和管理工作, 并将耕地管理和保护纳入本地区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耕地管理和普
查等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落实耕地保
护目标和任务;
  (二)严格实行耕地特殊保护制度,区县人民政府每年按乡
镇、村、户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确保本地区年末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规定的标准;
  (三)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使用土地,年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超
过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四)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
制度,保持耕地动态平衡,保证新开垦的耕地与建设占用的耕地
数量、质量相当,年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市
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五)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无
违法批地行为,无严重的违法用地案件,能够按照市国土资源和
房屋管理局与区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落实治理违法用地责任协议
书》要求,对违法用地及时予以制止;
  (六)国土资源执法和管理工作基础扎实,做到耕地保护的图
表、账册、档案资料齐全,与实地相一致,各项业务基础建设健
全、完善;
  (七)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发挥村级土地信息员作用,
形成区县、乡镇、村土地监管网络,完善耕地保护和治理违法用
地预防、举报、监管、查处、奖惩等各项制度,把违法用地行为
遏制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土地、规划、建设、法制、
公安、法院、监察和综合执法队伍及水、电、气、热等相关部门
治理违法用地联动机制的作用,各尽其责,联合作战,做到早发
现、多角度、立体化地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九)加强对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把耕地
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到每家每户,让群众学法、懂法、守
法、用法,提高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意识,打牢落实耕地保护基
本国策的基础;
  (十)区县定期召开专项会议,总结部署土地管理、耕地保
护工作,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保护耕地卓有成效的个人和单
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缺乏管理、屡发土地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
果的,按规定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前款规定将内容具体化,并制
定评分标准。
  第七条 经自查评分合格的区县,应于每年10月底前,由区
县人民政府提出创建工作总结和书面申请报告,报送至市国土房
管局接受考评验收。确认达到耕地保护模范区县标准的,报请市
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全市公布,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 取得耕地保护模范区县称号的区县,每年年底要将
本区县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年度工作报告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市
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国土房管局。
  市国土房管局每年对考评验收达标的耕地保护模范区县进行
复核。复核合格的,建议市人民政府保留其称号;复核不合格的,
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取消其称号。
  第九条 发现有虚报、谎报、瞒报真实情况而取得耕地保护
模范区县称号的,除撤销其称号、收回奖励的用地指标外,追究
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至2013年8月31日废
止。

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津政办发 〔2008〕147 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
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
化,提高应对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预案管理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要以《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
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为指导,以国家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按照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总要求,不
断增强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预案管理的科学性、规
范性,实现应急准备按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按预案实施,努力使
应急预案真正成为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依据。
  (二)应急预案管理要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
分级负责,结构完整、功能完备,科学规范、保障有力的原则。
  (三)应急预案管理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以完善
和落实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推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
设。
  二、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一)应急预案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针对可能的突发
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最大程
度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二)本市应急预案体系由六类应急预案构成,即:总体应
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应
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1.总体应急预案。包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区县总体应急预案,
是本市和各区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
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是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为应对危害严重
或影响范围广,需多个部门按职责协同处置某种突发事件而制定
的行动计划。
  3.应急保障预案。是针对市和区县涉及全局性的突发事件专项
应急行动而制定的保障行动计划,一般与专项应急预案配套实施。
  4.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各部门为应对以各自部门为主处置某
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行动计划。
  5.基层应急预案。是指街道、乡镇、居委会、社区、乡村、学
校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为应对各类突发
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6.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是各级人民政府或各级部门组织大型活
动时,应对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体系要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横
向”要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等各类突发事件,“纵向”要延伸到区县、乡镇、街道及居(村)
委会、社区、学校、企事业等单位。
  三、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与编写要求
  (一)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
附件等。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现
场指挥机构、指挥位置、专家组以及各指挥机构的职责等。
  3.监测与预警。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
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
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队伍、经费、物资装备、应急基础设施、医
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交通、通信、科技支撑等保障。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
  8.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等。
  9.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通信录、应急资源情况一
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二)编写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1.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2.要充分体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
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3.要加强与预案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持预案的相互衔
接。
  4.要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
急能力。
  5.预案编制格式要规范合理,内容要简洁规范,措施要具体详
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四、应急预案的编写与审批
  应急预案编制一般按照成立预案编写小组、风险分析研判、
应急能力评估、编写应急预案、评估与审批的五个步骤实施。
  (一)应急预案的编写。
  1.市级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牵头
负责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由市有关牵头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负
责编写,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编写。
  2.区县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编写,
专项应急预案由区县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编写,部门应急预案由
区县各相关部门负责编写。
  3.基层应急预案:由各街道、乡镇、居委会、社区、村、学
校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负责编写。
  4.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负责编写。
  (二)应急预案的审批。
  1.市总体应急预案在征求各地区、市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意见
后,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批,一般按如下程序办理:
  (1)牵头编写单位征求预案涉及相关单位的意见;
  (2)起草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
一般应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本领域专家、相关法律专家、区县政
府代表等有关人员;
  (3)起草单位附专家评审意见,将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委员会
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市领导审批,并按分管市领导的批示,报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由编写单位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报分
管市领导批准。
  4.区县应急预案的审批,参照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
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办理。
  5.基层应急预案的审查与批准,参照上一级应急预案的审查
与批准程序办理。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检查本地区基
层预案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6.市级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批程
序办理;市相关部门或区县人民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
预案,参照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办理;其他基层单位主
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参照基层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办
理。
  7.市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审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并征求所属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
  五、应急预案的印发与备案
  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完毕后,要及时印发相关单位或向社会
公布,同时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一)应急预案的印发。
  1.市总体应急预案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2.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3.市级部门应急预案以本部门名义印发并注明“经市人民政
府同意”。
  4.区县总体应急预案以区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5.基层应急预案以编制单位名义印发。
  6.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以活动组委会或编制单位名义印发。
  (二)应急预案的备案。
  1.市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备案。
  2.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家相关部门和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
  3.市级部门应急预案报国家相关部门和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
  4.区县总体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5.区县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备案。
  6.街道、乡镇应急预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
案;居委会、社区、村应急预案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
案;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市属企事业
单位应急预案在报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要向驻区县人民政府应
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7.市级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或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
市相关部门或区县人民政府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报
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基层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应急
预案,报上一级政府或组织备案。所有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均应于
举办活动前5天报送备案。
  (三)应急预案的备案要求。
  报送应急预案应以书面文件形式一式5份,并附电子文档
(WORD格式)。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存档和备
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信息库。
  六、 应急预案的管理责任
  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统筹
指导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一)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综合管
理,指导全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督促应急预案管理工
作的落实。
  (二)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委办局负责本部门、本系统
应急预案体系的综合管理工作。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区县应急预案
和辖区内基层应急预案体系的综合管理工作。
  (四)市各相关部门、各区县要明确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主
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并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演练等工
作提供经费等必要保障。
  (五)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
终考核内容。
  七、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的实施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工作。包括组织预案培训、
演练及修订工作,督促、检查预案准备和落实情况。 
  (一)应急预案宣传培训。
  1.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加大涉及公众生命
安全保障部分的宣传教育。
  2.搞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人员的培训,使其学会应急预案编
写、修订业务。
  3.加强领导干部应急预案掌握和启用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应
急响应程序和方法。
  4.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原则上纳入每年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也
可于编制、修订预案前由各地区、各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应急预案演练。
  1.应急预案演练分为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综合演练是指跨
部门、跨行业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演练,一般由政府
指定部门牵头组织;专项演练是指应对单一种类突发事件的演练,
一般由部门、行业主管或单位组织实施。
  2.市级、区县级综合演练要报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专
项演练在报送本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要报同级应急管理办
公室备案。
  3.综合演练应每2年组织1次,专项演练应每年组织1次,基
层应急演练应每年组织1次。结合大型活动可适时组织演练。
  4.应急预案演练要纳入工作规划,要制定演练实施方案并报
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演练结束后,要组织专家对演练
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于演练结束15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
门。
  (三)应急预案修订。
  1.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修订预
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
  2.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按本规定重新办理审查、批准、印发、
备案和公布等各项程序。
  八、本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